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为何亲笔书写遗嘱被判无效?

为何亲笔书写遗嘱被判无效?
  
  1、“亲笔签名”的真实性最易受质疑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5种遗嘱形式。但记者发现,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自书遗嘱简便易行、保密性强,更多的老人会像严先生一样选择自书遗嘱。但受遗嘱人教育水平、法律知识所限,选择这种形式存在的风险隐患也相对较高。
  
  法官表示,在审判实践中,除了因不规范会影响遗嘱效力外,自书遗嘱的真实性也往往易引发较大争议,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自书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书写”是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否则无效。然而,遗嘱起作用时遗嘱人已经不在,不可能让遗嘱人亲自说明情况。司法实践中,自书遗嘱是不是“亲笔书写”往往成为继承中的争议焦点,也成为自书遗嘱这种私密遗嘱形式的显著弊端。司法实践中,其他继承人主张自书遗嘱系伪造或被篡改的情况屡见不鲜。
  
  二是自书遗嘱笔迹鉴定存在一定困难。一方面,一般的老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书写习惯或是晚年书写困难,遗留的对比样本材料有限,另一方面,鉴定机构对于遗嘱的对比样本要求较高,一般需要与立遗嘱时间相差不大的时间跨度内的遗嘱人笔迹作为对比检验材料。有的遗嘱持有人往往消极对待笔迹鉴定,不配合提供合适的对比样本,或是不认可异议人提交的样本,又或是对比检材本身存在物理瑕疵或数量不足,这些都导致鉴定难以进行。
  
  所以,应当尽量留下足够客观中立的对比检材。遗嘱人可以在自书遗嘱上签字的同时按指纹,遗嘱人常去的银行、医院材料中尽量保存书写工整清晰的签名材料。
  
  2、“打印 签名”形式要件有欠缺
  
  因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受访专家均建议您尽量避免采用打印遗嘱这种形式。如果实在要用,就要注意锁定立遗嘱的整个过程,通过其他的佐证来证明打印文本确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现,因为打印遗嘱很容易出现被炮制的可能。
  
  3、不能剥夺胎儿及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份额
  
  除了以上所述,还有哪些因素会导致遗嘱无效呢?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都属于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为法定继承人中无生活来源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留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
  
  另外,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该部分遗嘱内容就无效。”刘鹏飞解释说,“对于胎儿利益保护的问题,在民法总则出台前,唯一涉及这一问题的法律制度就是继承制度,要求不能剥夺胎儿的继承份额。但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定专业性比较强,老百姓可能因为不了解不知情导致遗嘱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进而导致遗嘱效力出现问题。”
  
  4、公证遗嘱也存在无效情况
  
  举例说:“比如轻微老年痴呆和轻度精神智力障碍的遗嘱人,其所立的公证遗嘱可能会无效。这些人在尚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时,可能和正常人差异并不大,可能不足以引起公证员的怀疑。但就医学视角而言,老年痴呆和精神智力障碍无法治愈,一旦立遗嘱前患有相应疾病,即使所立公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遗嘱人仍会有被鉴定为限制或者无行为能力的风险。”另外,由于工作上的失误,公证人对遗嘱人财产审查不完全,导致其在财产处置上涉及到他人财产,这部分也是无效的。
  
  二、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所以说,在签署遗嘱的时候,一定要熟悉好相关法律知识,否则,即使是亲笔遗嘱也会有无效的可能,所以就只能亲笔遗嘱无效依法分割财产了。但是这显然不会是遗嘱签署人的意愿,所以遗嘱签署人签署遗嘱一定要符合法定要求,避免出现差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征地补偿果树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果树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果树标准是什么?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后都避免不了面临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一般法律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给双方,但是如果一方有婚前房产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


·一、个人社保补缴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社保补缴操作流程是什么?1、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


·私募基金资金法律风险有哪些
      私募基金资金法律风险有哪些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相对于公积金股权投资的范围要窄一些,而且私募基金投资自己也比较高,但是私募基金的丰厚利益那是相当可......


·一、交通事故人伤险怎么赔付?
      一、交通事故人伤险怎么赔付?1、向保险公司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还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控股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控股公司成立条件前期跟注册公司一致,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其中最低注册......


·一、 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赔偿,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


·概述
      概述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违反劳动法吗?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违反劳动法吗?辞退双倍赔偿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这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


·如何对开设赌场罪处罚?
      赌博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也是会构成犯罪的,而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其实也有可能触犯因为《刑法》而构成犯罪,即开设赌场罪。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开设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