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打赢讨薪官司 讨薪时要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建筑行业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劳动者不甘心辛辛苦苦的劳动白费,但是许多农民工在讨薪的过程中弄得身心俱疲。那么对于讨薪的劳动者来说,应该如何打赢讨薪官司?劳动者在讨薪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如何打赢讨薪官司?
  
  招数一:支付令
  支付令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督促程序,它仅适用于债权债务比较清楚的案件,请求给付的标的也仅限金钱和有价证券且已到期并数额确定。另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必须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可以送达给被告。支付令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便捷、快速。一般来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在15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提出异议或者清偿债务。被申请人在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清偿债务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将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赋予了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
  招数二:撤销权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据此,王某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李某的赠予行为。值得提醒的是,该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招数三: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根据该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在案件审结前,拿回自己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是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招数四:诉前保全
  不少单位在经营不善时,往往会采取转移资产、变卖设备、逃匿消失等种种手段来逃避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即使劳动者胜诉,也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其实,法律专门规定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者在起诉前可向法院申请对欠薪单位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以避免陷入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
  二、劳动者讨薪时要注意什么?
  1、依法维权切记理性。暴力讨薪和玩命讨薪是劳动者在讨薪过程中采取的两种极端方式,这两种讨薪方式其实得不偿失。在前一种讨薪方式中,劳动者很可能会因毁坏欠薪单位财物或拘禁、殴打欠薪人而将自己送进监狱。而后一种讨薪方式就更不可取了,因为讨薪者从法律上而言,大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欠薪者并不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其至多也就是承担个民事补偿责任,因此,此举对他们起不到多大的惩罚作用。2、留心收集维权证据。谁主张谁举证劳动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基本举证规则。劳动者只有提供真实、充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维护,否则就容易导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败诉结果。具体来说,应当留意收集以下三个方面证据:(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及邮局回执等。希望能帮助您解决您所面临的问题。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甚至是以各种理由克扣、拒付劳动者工资都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在意识到权利受侵害时,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好相关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属于自己的薪资。在此过程中,如果劳动者遇到了困难,不妨咨询相关的劳动争议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驱逐出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判处驱逐出境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在附加刑当中有一项是驱逐出境,往往针对的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但是被判驱逐出境的,也是有一定的适用条件。那......


·一、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无证驾驶加醉驾肇事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写借条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写借条时有什么注意事项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应该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是让债务人写下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在借钱给他人时,写借......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流转范本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没钱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没钱怎么办?在民间借贷领域,发生债务纠纷的情况非常普遍。债务人经过多次催促就是不还钱时,债权人可以将其告上法庭,由法院介入......


·新婚姻法全文离婚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法》的内容被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关系走到尽头,被逼......


·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二审上诉多长时间开庭没有规定,法律只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期限,刑事案件最长二个半月,民事案件三个月。而一审法院......


·噪音扰民归谁管
      居民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为了防止有人恶意破坏气象装置而影响气象局对气象数据的监测,国家专门颁布了气象行政处罚办法,要求相关气象局在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