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保护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合伙人竞业禁止。那么,该法条对合伙人禁业禁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其具体含义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提供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及含义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二、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的含义本条是关于合伙人竞业禁止及限制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规定。合伙人是参与合伙投资经营的当事人,法律并不限制其在从事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经营外,从事其他投资或营利性活动,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参与公司投资等,甚至可以在本合伙企业以外,另行设立合伙企业。但本条规定了三种限制:一是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二是不得擅自与本企业进行交易;三是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本企业以外从事的与合伙企业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相近,并与之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合伙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诀窍、管理方式、原料来源等内部情况,如允许其经营业务与合伙企业相竞争,就使合伙企业的经营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使其利益受到损害。这种竞争违背公平原则,本条明确禁止。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是指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以其职务便利,自行决定代表本合伙企业与自己代表的其他企业或个人业务进行交易的情形。这种交易实际是一种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对合伙企业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如果执行合伙人通过这一交易将本应属于合伙企业的利润转移至自己的企业,利用关联交易牟取私利,将损害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本条规定,未经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根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这是合伙人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条前两款规定,无论对合伙人同业竞争的禁止,还是对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限制,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利益,使合伙人齐心协力,共同经营好合伙企业。而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发生在本条前两款列举的行为中。为了杜绝和防范损害合伙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维护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本法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特别是不得利用其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关系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以上是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及含义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而且竞业禁止的时间不限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也要遵守竞业禁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诉讼期限的区别
      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诉讼期限的区别在生活中,有很多双胞胎由于长得很相像,搞得人们晕头转向,难以区分,在法律中也是如此,有很多法律概念容易混淆,......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补偿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补偿一、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补偿新《社保法》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作出更多的强制措施。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但将对......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适用的规定有哪些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适用的规定有哪些?第三人撤销权是我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的新制度,因为现在的诉讼中有很多虚假诉讼,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可以更好......


·哪些情况将不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况将不被认定为工伤?一、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在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在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会受到《民法典》调整。而离......


·企业跨国并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跨国并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企业并购对于您而言也行并不是个陌生的词,当一家企业有了足够的实力是,会通过并购其他企业来增强自己的实力,企业并......


·一、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具体?
      一、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如果做工伤认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如果做工伤认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如果涉及劳动仲裁的话,请一个律师一般仲裁费10元,律师通常根据标的额收取10%的风险费用,前期还有一个预交费用,......


·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
      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许多企业为解决自己的资金问题,通过会选择发行一些和债券类似的票据,根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不同,可以选择中期票据或长期票......


·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
      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通过债权转让合同,把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当债权人反悔已经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


·如果欠工人工资跑了会怎么样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受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