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
具体规则如下:
1、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2、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3、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2)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5、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6、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7、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8、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9、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10、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二、如何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规定,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以前所立的公证遗嘱。
法律还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遗嘱人申请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到原公证处办理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应写明原立遗嘱的时间、经办公证处和公证书编 号,并将声明书或新的公证书放原公证卷内1份。
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事实上,遗嘱的方式除了公证遗嘱以外,还有好几种,而且不管是哪种方式,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它就能生效,继承人们就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去继承。在实践中,如果您不愿意去公证遗嘱,那么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找出最适合您的遗嘱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工伤待遇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待遇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工伤待遇有关规定是:(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以及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种各样的企业、公司等作为用人单位和作为劳动者的群体数量同时大幅增长,一方面劳......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
·行政拘留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小打小闹不是事儿的说法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许多时候就是因为对于小事的不关注,往往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人们犯事后往往会被行政拘留,但是行政拘留......
·房东不同意的情况下二房东没有转租权吗?
房东不同意的情况下二房东没有转租权吗?房东不同意的情况下,二房东是没有转租权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
·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民法总则的规定多少
民法总则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年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
·杀人20年后去自首判什么刑
具体怎么判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杀人案件,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一开始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重,有必要追究的,可层报......
·一、女性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女性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
·衡水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衡水市司法鉴定运用的特别的广泛,各大城市都有自己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广泛的运用于诉讼案件之中,在诉讼工程中对于专业性的知识的鉴定,国家法......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一、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在举证责任分配中,由于很多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往往很难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