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生活当中有人对于房屋他项权证的这个证件上面标注的日期根本就没有理解其真正的含义,实际上该日期跟我们和银行约定的贷款偿还的时间都是高度吻合的。有人在房屋他项权证即将到期但是贷款还没有还完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却是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一、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抵押权和典权。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窗口排号;
  
  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
  
  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
  
  5、工本费80元。
  
  办理房产他项权证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2、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
  
  一般情况下,房屋他项权证不是我们想延期就能够延期的,不管是房管局还是当事人自己都没有随便延期的这种资格,也就是他项权证到期意味着银行就有权利对该套房产进行处置了,如果我们在房屋他项权证到期以后还没有把贷款偿还完,那抵押给银行的不动产有可能会面临着被法院查封的境地。其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般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一般工伤鉴定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1-6个月。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频发。犯罪手段恶劣,使得许多中老年人深受其害。要想免受危害最重要的就是要了解这些犯罪的......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在这些购买者中间,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而有的是外来打......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雇主(甲方):地址:雇员(乙方):地址: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成立之时都会设立一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职责是代替公司行使民事权利。法人代表并不一定由公司创立人担任,......


·存单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又存在哪些问题
      存单质押是否需要登记又存在哪些问题一、存单质押如何生效质押和抵押的本质区别在于交付,也就说质押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占有转移后则生效。但是这并不......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


·关于抚养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抚养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定抚养人的范围: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类别:1、对已成年子女的抚养(1)成年子女因自身的......


·刑诉法中酌定不起诉满足哪些条件
      刑诉法中酌定不起诉满足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解除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理补办手续?
      我们都知道在正式工作之前,必须要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是至关重要的手续。现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会根据自身的能力在......


·临朐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临朐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一、临朐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