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期限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无期限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期限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补偿金吗?在没有任何理由自动离职的,都不会有补偿金的,这就说明了你是自己解的约,如果是单位解的约的话你就会得到一笔补偿金,所以对于现在的打工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我们来说多么的重要,现在的法律也是我们很好的武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在我国工伤8级能赔偿多少
      在我国工伤8级能赔偿多少工伤8级能赔偿1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


·租赁双方当事人,即房主和租客填写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当事人,即房主和租客填写房屋租赁合同。二、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一)当事人必须提交的要件: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2.《房地产租......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多少钱一天?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多少钱一天?误工费的最低赔偿标准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是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


·离职拖欠工资违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当中通常情况下,一些幸运比较良好的,或者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公司都会按时的给员工发放工资,还会给予员工一定的福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小的......


·一、 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什么?房屋买卖后的财产抵押效力是:1、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绝对无效。2、抵押人未经抵押......


·多次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可能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原则上讲,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便成立本罪,......


·仲裁裁决效力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效力是怎样的?一、仲裁裁决效力是怎样的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


·车主醉驾能不留案底吗?
      车主醉驾能不留案底吗?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


·酒驾撞死人交强险赔不赔
      会赔偿,但赔偿之后有权向醉驾司机追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


·一、济南醉驾新规定是什么?
      一、济南醉驾新规定是什么?济南2018年醉驾新规定主要是: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


·交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怎么判
      交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怎么判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判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