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随着中国的迅速发展

随着中国的迅速发展,非常发达的城市也不止北京一个了,还有像我们都熟悉的上海,广州,深圳。当然随着这些城市的发展,办理户口也成了一大难事,这就逼的一部分人不得不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了。例如签假的劳动合同以取得户口。那么今天本站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到底为办户口签假劳动合同被发现后会怎样?
  
  为办户口签假劳动合同被发现后会怎样?
  
  一经发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身劳动合同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的内容能呈现在纸上有一个证据。但是为了办户口签假劳动合同一听上去就是不被允许的。同时也歪曲了劳动合同最初设立的目的,或者更通俗的说做什么事都应该用其正确的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网签租赁备案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网签租赁备案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由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可知,回迁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取决于房屋的位置,即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他位......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交警多久能出认定书?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交警多久能出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


·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对方对自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如果奋起反抗的话,一般是会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此时即使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的,也是不需要承担责任。但现实中也有......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


·遗弃导致过失致人死亡怎么量刑?
      遗弃是一件本不该发生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却选择把亲人进行遗弃,遗弃的可能是自己的子女也可能是自己的父母,遗弃可能构成遗弃罪,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受......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


·轻伤二级营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轻伤二级营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但是......


·我国规定的酒驾逃逸肇事怎么处理
      一、我国规定的酒驾逃逸肇事怎么处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拒绝履行、违约的异同之处是什么?
      拒绝履行、违约的异同之处是什么?违约分为预期违约与根本违约。这其中并不包括拒绝履行。其实两者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的,那么拒绝履行、违约的......


·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分配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