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员工入职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先填写员工档案表

新员工入职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先填写员工档案表,出具报到通知书,新员工进行员工入职培训。还要经过上级领导审批,然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首先有试用期,转正考核后过了试用期就可以正式入职公司。特别的公司要签订保密协议。那员工入职需要什么资料呢?下面来具体解释一下。
  
  1、 办理报到手续。
  
  (1) 人力资源部接收新员工复试通过证明及相关个人资料。
  
  (2) 新员工填写《员工档案表》及有关表格,
  
  (3) 人力资源部签发《报到通知书》。
  
  2、 通知用人部门接领新员工。
  
  3、 新员工凭《报到通知书》到库房领用工号牌、工作服、更衣柜钥匙等相关物件。
  
  4、 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资料归档,并输入电脑。
  
  5、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6、 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一起对新员工进行转正考核。
  
  7、入职审批
  
  一个新员工的入职是需要领导审批的。往往有些时候,领带没有直接参与决策招贤纳士工作,将任务给部门或者人事部门。员工入职的时候,这时就要向领导审批了,比如说该人员的个人情况、薪资待遇、就任岗位等。一搬这样操作的目的也是让领导知道一下这个事情,但却必不可少。
  
  方式方法:口头汇报或审批表等方式
  
  8、合同签订
  
  新员工入职公司必须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可以参考《劳动法》。一般刚进公司属于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即可。试用期期限也可参考《劳动法》。合同的版本各公司不尽相同。有的公司因为涉及到信息保密等事宜,则根据公司具体要求而签订保密协议等,但都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或协议。
  
  方式方法:书面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留档
  
  9、入职介绍
  
  新员工入职,一开始肯定不熟悉公司同事以及环境,同样的,公司大部分同事也不熟悉这位新同事。这时候,公司就要做一个桥梁,给两者之间一个认识的平台。从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在新员工入职后需要做入职介绍,一方面将新员工以及新员工工作的岗位介绍给同事们,另一方面要将公司的同事以及公司部门、环境等简单地介绍给新员工认识下,以便双方能更快适应。
  
  方式方法:当面介绍、发布入职信息、口头描述等
  
  10、合同上面要写清楚试用期,工资等情况:
  
  写清楚工资的发放情况,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到时候要是有欠薪或者不给支付薪水的情况发生,就可以拿着协议去打官司来赢得自己该得的费用。
  
  11、要是有什么不合法条款拒绝签订协议:
  
  要是公司有抵押,有扣押,有保管毕业证等行为,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所以你可以起诉这个公司,拒绝签订这样不公平的劳动协议,才能让你更好的得到合法权益。
  
  以上说明了新员工入职需要办理的手续。新员工开始要经过人力部介绍,给公司和其他员工搭建一个熟悉和沟通的桥梁,还可以发布入职信息等。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看清楚工资待遇问题,若有不符合劳动法的情况可以拒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结婚彩礼离婚是不是共同财产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
      结婚彩礼离婚是不是共同财产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履行一定的转让的手续,国家作为国有......


·北京社保有什么用?
      北京社保有什么用?北京社保有什么用?“五险一金”是您耳熟能详的一个词汇,您在招新工作的时候都希望企业能够缴纳“五险一金”,而其中的五险,也就......


·收养的孩子如何放弃继承权?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对其养父母是具有合法的遗产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出现养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我国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收养......


·构成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属性特征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确立能够很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有了劳动关系劳动法就可以很到保护劳动者,在签订工作时要格外注意劳动关系的确定,没有签订劳动关系的劳......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
      公休假的加班工资要怎么计算公休假与法定节假日不同,虽然都是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但若是在公休假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与......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程序是怎样的?1、刑事自诉案件办理首先可以由涉案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若是无法协商一致,受害......


·犯罪中止特点具体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特点具体是怎样的(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


·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方面
      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方面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


·离婚孩子抚养费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给付期限《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办理未成年人监护人转移证明
      办理未成年人监护人转移证明,申请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