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吗,有什么特征

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吗,有什么特征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采用图像、录音等方式进行收集证据的也越来越多。但是对于视听资料的相关认识并不是特别清楚。大多数人对于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吗这个问题都感到疑惑。那么,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吗,有什么特征视听资料能否作为直接证据具体要看证据所反映的内容与案件的事实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要采取合法的途径收集视听资料,才能充分发挥其作为证据的作用。视听资料是通过图像、音响等来再现案件事实的,其特征具有生动逼真、便于使用、易于保管等特点。具体而言,首先,视听资料具有较强的生动性和真实性。由于视听资料是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记录下的有关案件的原始材料,并且通过对该资料的回放能够再现当事人的声音、图像和数据等,它同物证一样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能够比较客观的反映案件的事实。其次,视听资料还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从而易于保管和使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录音机、录像机、电脑、传真机等日渐普及,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视听资料的来源和应用上都具有了更多的广泛性。作为证据种类不仅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应用,而且在仲裁活动和非讼案件中也得以广泛的应用。并越来越受到欢迎,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方便。视听资料虽然具有生动逼真、便于使用、易于保管等特点,但也不能由此认为其是绝对可靠的证据,原因在于视听资料是可以通过剪接手段伪造变换的。因此,对视听资料需进行全面审查,具体分析。根据《证据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人民法院在审查视听资料时,应查明该项视听资料的来源,录制的时间、地点,录制的内容、目的,参与录制的人,录制的形象和声音是否真实,以及该项视听资料的保管、储存情况等。凡窃听、偷录、剪接、篡改、内容失真的视听资料,都不能作为诉讼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二、直接证据包含哪些内容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也就是说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1、当事人的陈述。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一旦收集到确凿的直接证据,案件的主要事实便可得到证明。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视听资料是直接证据吗的相关资料,视听资料能否作为直接证据具体要看证据所反映的内容与案件的事实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要采取合法的途径收集视听资料,才能充分发挥其作为证据的作用。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人,社会各界都会极力的对他们进行谴责,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对销售假药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规......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
      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一、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1、先写标题“印章借用申请表”;2、然后,写上申请时间;3、接着,填写上印章名称、......


·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说到车辆超载,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这是跟我国的交通法律相挂钩的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对车辆超载不以为然,觉得超载一两个人没有什么关系......


·他项权证查询的方法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现在拥有自己的房屋的人也越来越多,相关证件办理的频次也相应增加,其中就他项权证的办理。那么,您知道他项权证查询的具体流程......


·公司试用期解除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试用期解除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试用期期间员工的注意事项1、试用期解除的时限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


·最高法认定虚假诉讼罪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最高法认定虚假诉讼罪的条件是怎么样的?认定虑假诉讼罪是出现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为目,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有利民事裁......


·合同与合同书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的规范下要求一切有关双方协商过后的合意必须以文字的形式确立下来作为日后纠纷处理的证据,但是老百姓在面对众多名称类似的法律文书自然就没有......


·结案标的诉讼费之间有关系吗
      结案标的诉讼费之间有关系吗结案标的额和诉讼费之间有关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最高人民法院关......


·分居后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的婚姻终止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但是很多人不清楚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分居后起诉离婚程序的相关知......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加快城乡建设的步伐。在飞速的发展过程当中,大量的占用我国公民的土地。在征地的过程当中,各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