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

在建筑行业中其工作模式与正常企业的工作模式是不太一样的。建筑工程在工作之前将会受到委托方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那么,您知道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吗?一般情况下,建筑单位作为委托方会以承包的方式将工程包工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工程。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发包工程亦称“出包工程”。指建设单位按包工方式委托施工企业施工的建筑安装的工程。采用发包方式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工程合同,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凡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以上的单位负责施工时,应实行总分包制,一般应以土建施工企业为总包,安装及其他工程施工为分包,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亦应签订工程合同。近年来,我国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以代替由主管部门下达施工任务的形式。《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内容,若是您是属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发包之前应当与施工单位双方之间签署协议用来维护双方的权益,同时施工方也应该正确履行相关规定。当然施工方在施工的过程中应当以员工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为主,否则工程会大打折扣。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离婚之前的财产分配很麻烦吗?
      一、离婚之前的财产分配很麻烦吗?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风险有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风险有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产生的刑事风险是很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


·在我国元旦加班几倍工资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对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大多数民营企业有可能不会放假,或者说国营企业加班的这些劳动者,都是可......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要暂扣车辆,放车时间依据事故处理的程度而定。1、一般的小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鉴定,主要鉴定车速、刹车系......


·一、 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对财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新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新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


·人人都知道
      人人都知道,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喝一点点没有事儿,特别是一些度数低的酒,比如啤酒。那么开车喝多少啤酒算醉驾?一般人喝......


·经济诈骗案件如何报案?有什么走的程序?
      经济诈骗案报案程序是:带上身份证到最近的公安局报案。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你写报案材料,或给你做询问笔录,但无论采用那一种形式,都要求你如实......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想要离婚都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无论是对于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法律方面都是作出了要求,其中只有符合了规定的情形,那么才允许当事......


·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
      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一、什么情形下外孙继承外婆房产?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


·法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偷税漏税怎么处理?
      法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偷税漏税怎么处理?公司偷税漏税对法人代表可能判处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公司判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