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酒驾驶吊销驾照五年后考科目几?

醉酒驾驶吊销驾照五年后考科目几?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越来越多,我们在驾驶车辆时也要遵循相应的交通法规,如果出现醉驾将会吊销其驾照,那么醉酒驾驶吊销驾照五年后考科目几?
  
  一、醉酒驾驶吊销驾照五年后考科目几?
  
  驾驶证吊销,满2年后可以重新申领。申领过程是按照初次申领的过程,全部科目重新考。  
  
  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其中第七条可以看出吊销之后满2年可以重新申领: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醉酒驾驶吊销驾照五年后考科目几的问题,在近几年中,社会中因为酒驾和醉驾出现的交通事故也是日益增多,我国也是不断的加强对酒驾的处罚力度,就是为了取缔此项行为,在这里也是劝告光大驾驶员,做到遵纪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最新容留吸毒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近几年来,某些宾馆、饭店、舞厅也成为吸毒的场所,导致吸毒人数上升,因此刑......


·移送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多久
      移送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多久?补充侦查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


·法院会去查父母银行存款吗
      要看情况,正常是被执行人父母不是义务执行人,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


·潍坊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潍坊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即身体各个部位、器官、神经系统、精神方面的患病程度、具体病情标准。判断标准是医疗证据和医疗证明书。作为劳动......


·5年不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5年不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遗产的接受与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肇事逃逸车主保险公司赔偿吗?
      肇事逃逸车主保险公司赔偿吗?肇事逃逸车主,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


·未婚生子能告男方吗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


·一、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嘛?
      一、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嘛?分割共同财产时是包括共同债务的,还完夫妻共同债务后剩下的财产才是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环境对于生存越来越重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环境对于生存越来越重要。很多工厂生产的同时排放大量垃圾有毒物质,造成环境污染,情节严重者,构成违法,......


·民事案件开庭多长时间才能判决书
      民事案件开庭多长时间才能判决书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