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国家股权转让税收在哪交


  在公司法的规定中,股东有权将自己所属的股权进行转让,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即可。但是在转让之前应当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纳税扣税申报。那么,股权转让税收在哪交呢?按照相关规定,股权所有人可以到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税即可进行缴纳相关税费。
  
  
  到各自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或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所在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一、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可以由“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者“负有代扣代缴的受让方”,到各自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或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所在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转让税包括哪些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法人股东: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3、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规定:如果转让的股权,其表现形式主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事项:
  
  
  1、正确计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股权转让收入不仅是现金,也包括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用缴税。
  
  
  2、准确界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纳税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后,纳税人(转让方)或扣缴义务人(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款,并报送相关资料。
  
  
  3、注意纳税申报地点纳税申报应在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
  
  
  4、股权交易价格要公允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不是我的股权我做主,无正当理由的低价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按净资产或类比法核定交易价格计征个人所得税。
  
  
  5、转让价格明显偏低要有正当理由股权交易价格虽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进行缴纳相应的税费才能顺利进行转让的。同时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当事人应当注意正确计算相关税费以及确定具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事项,这些都需要当事人自行了解。当然在转让期间也应当对具体的税费内容进行详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在我国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在我国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


·交通保险赔偿误工费补偿吗?
      交通保险赔偿误工费补偿吗?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


·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
      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1)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根据我国环境法律、......


·土地转让后,征收补偿款应归谁?
      土地转让后,征收补偿款应归谁?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必然会导致一部分集体承包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所以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我国的《......


·税收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交什么税
      税收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交什么税?个人转让股票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


·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
      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分公司是有签合同的资格,但必须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进行办理,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法律效益,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旗......


·开设麻将馆违法吗?
      开设麻将馆违法吗申请办理取得工商经营执照,以群众娱乐为目的,一场次输赢在50元人民币以下,就是合法经营!不犯法,但是如果用麻将馆来赌博就是犯......


·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认定
      劳动合同履行地概念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指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义务的工作地点,合同履行地指的是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地点,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
      房屋重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是否需要重新缴纳?一、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


·债权催收都有哪些
      债权催收都有哪些技巧(一)确认债权在催收之前,明确债权是否存在问题,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当要求对方建立新的承诺,将现有的诉讼时效......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按规定,员工想要离开公司,就要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因此,有些人按约定提交辞职信后,以为已经彻底解除劳动关系,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