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西安翰林17坊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西安翰林17坊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1、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具体如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3、实质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土地的使用在一定的年限之内能够使用,过了这段时间该土地建立的东西可能拥有安全等问题,所以当事人应当注意确定各个地点的使用年限,从而进行土地的重新建造,或者换一个环境进行居住等。70年或者50年都相当于一个年代的更替,从而确定新的流行因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生产销售假药材违法犯罪吗?
      一、销售假药材违法犯罪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进行销售所应受到的法律惩处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所售药品造成人员伤亡则......


·现今,我们倡导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就需要我们提高对公正
      现今,我们倡导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就需要我们提高对公正文明的执法的要求,来维护我们希望看到的社会公平正义。在这其中很重要一项就是劳动法......


·宝安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宝安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


·一、农村五保户遗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五保户遗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农村......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最多会判多少年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消费者保护法十倍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国家食品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食品如果不安全的话,涉及到得人数范围是十分广泛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对于消费者保护法当......


·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


·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
      自诉案件一般是指那种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而与之相对的则就是公诉案件,往往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依法追究......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分公司注销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公司如果要注销首要要考虑的就是清算,通过清算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被继承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吗
      被继承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吗一、被继承人去世后公证遗嘱效力最优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


·交通事故轻伤二级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轻伤二级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与交通肇事罪还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定是交通肇事行为,而并非所有的交通肇事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