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利润分配的时间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利润分配的时间顺序是如何规定的?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长久的经营以及利润的增大。将小的漏洞即使补上,在后期运作方面才能得心应手。一方面公司流动资金顺畅,另一方面其他公司认证本公司的信守承诺,进而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获得其他公司的帮助,所以利润分配顺序应当以补亏为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原则上员工向单位提出辞职的,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要提前3日通知,而要是转正的话,那么通知的时......


·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


·商标注册和续展是在哪里进行办理?
      商标注册和续展是在哪里进行办理?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


·公司法一人股东是怎么规定
      公司法一人股东是怎么规定的其实在当今时代如果要创办独资公司的话说,面临的债务债权和其他的法律风险都是非常大的。不过如果有条件并且有能力的话......


·一、订立的遗嘱时效过了怎么办?
      一、订立的遗嘱时效过了怎么办?订立的遗嘱时效过了那么就只能再次再次提出遗嘱订立的请求,《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权主要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权主要有哪些?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辩护律师可以收集......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一般来讲,合同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由于这里合同比较特殊,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个最高的期限。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


·夫妻分居时间如何计算,怎么算分居时间
      夫妻分居是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分居离婚的,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才行,这其中就包括了对分居的时间要求。那么您知道分居时间如何计......


·夫妻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怎么分
      夫妻分居后的债务离婚怎么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否可以并存?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和代通知金是否可以并存?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合同到期述职报告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在进入单位或者公司之前,用人单位都会与你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一般都有时间的期限,如果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也很满意你的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