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请假要求误工费是否合理不合理

未请假要求误工费是否合理不合理,因为并没有减少收入。误工费认定的内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对误工费的认定,应个案审查,鉴于现在实践中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较随意,故对误工费的认定应同时结合广东省行业工资标准认定,并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是按照行业标准还是按照全省职工标准计算误工费?若按照行业标准,需细分到什么程度?对于“无固定收入”情形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依照原告主张而定,若原告主张按照行业标准且该行业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则适用行业标准;若原告主张按照全省职工标准的,则按照全省职工标准。对方当事人对原告的主张持有异议的,负举证责任。定残后的误工费问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误工费的计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误工费是因为减少收入,才赔付的。并且误工费是赔给人的,不是赔给物的。索要误工费需要劳动合同证明书、收入证明、医院证明等,缺一不可。误工费的赔付是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的,不要进行对比,根据事实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取一年度的平均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法院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法院怎么判刑?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法院的判刑有可能是: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


·刑事的上诉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的上诉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


·传播淫秽物品判刑怎么判
      传播淫秽物品判刑怎么判《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在社会中,一般处在极其底层的人才会申请法律援助,而法律援助为这些人提供了援助律师,最大程度的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


·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一、病假期间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工资依照正常工资结算,每月工资除以21.92天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


·实际中协议离婚反悔怎么办?
      离婚的,无非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中的一种。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完婚后常常感到后悔,那其中夫妻要是办理协议离婚之后一方又反悔的,......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谁,有什么职责?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谁,有什么职责?工程质量问题是整个工程进程中最应注重的,一旦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可能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需要有人或......


·法院对离婚娃娃抚养权怎么判决?
      离婚时夫妻双方必定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很多人不知道对子女的抚养权法院怎样判定,......


·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合同无效的诉讼标的是: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关物品,如财产、商品等。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


·检察院宣布批捕以后多久能开庭?
      批捕以后多久能开庭?由法官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决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


·一、夫妻结婚离婚就要分财产吗?
      一、夫妻结婚离婚就要分财产吗?肯定要分啊。从结婚算起,以后的家庭财产算你们的共同财产,这部分要分的。结婚前没有关系的。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