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直接财产侵权案由谁赔付


  在生活中财产侵权的案件时有发生,那么,直接财产侵权案由谁赔付,在法律层面上来说谁是侵权的负责人谁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现实往往就会充满一些变故使得权益人的利益得不到维护,因此只要发生财产侵权最好的做法就是自己应该寻求司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文章给予财产侵权以明确的定义,并对侵权责任和侵权赔偿引经据典,做了详细的陈述。特别是对于现代网络社会的侵权责任厘定做了专项细致的叙述,直接财产侵权案由谁赔付,对于相关人员的具体赔付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直接财产损失由谁赔
  
  具体根据不同情况,如下所述: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怎么计算交通直接财产损失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在实际运用中一旦自己无法进行权益的合法维护,法律是必须的手段,但是我们自己也应该了解什么是直接财产侵权,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做好准备,那么事情发生处理的速度就会加快,从而减少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是合理的吗?
      一、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是合理的吗?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是合理的,但是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诉。人民检察进行抗诉是有一定条件的,当案件......


·2023年独生子女继承法需要哪些证件
      规定必须带有关证件手续办理独生子女证,有了独生子女证才是法定的独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所以必须有独生子女证的才是独生子女。事实是......


·我国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很显然是建立在交通肇事的基础之上的,此时由于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因而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要注意的是此罪属于过失犯罪,如果是......


·按规定网络诈骗100万被判刑多久?
      按规定网络诈骗100万被判刑多久?按规定网络诈骗100万被判刑多久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


·离婚后财产饭店分割合法吗?
      离婚后财产饭店分割合法吗?饭店它其实也是属于房产权,那么就看这个产权的主动权在谁的手上以及这个产权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夫妻双方在遇到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时往往很难协商成功,这时候就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那么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之间的约定都是通过口头方式进行的,比如熟人之间的借款行为。......


·商标诉讼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商标诉讼的诉讼标的是什么?一、商标诉讼的内容商标诉讼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引起的诉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向人......


·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会权利包括哪些?
      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会权利包括哪些?一、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会权利包括哪些?(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在检察院批捕之后只能等吗
      一、在检察院批捕之后只能等吗?检察院批捕之后不是只能等,嫌疑人是可以聘请律师替自己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的,批捕后辩护人的权利是:(1)提供法律方面......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一:民法诉讼时效怎么理解?
      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需要您具有清楚的认知。以防因为错过事件而导致严重后果,那么,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一:民法诉讼时效怎么理解?很复杂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