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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轨不能成为少分割财产的理由吗?

一、出轨不能成为少分割财产的理由吗?1、一般可以要求给补偿。但是不为分割财产的依据原则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等,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具体需根据案件情况判断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2、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3、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认定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况,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属于可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二、如何认定过错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您所说的,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综上所述,如果一方有婚外情且属于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应当主张少分或者不分,一方过错表现在重婚导致夫妻离婚,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精神等方面的损失,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属于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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