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司法解释是什么?

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司法解释是什么?1、显名股东,是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显名股东要符合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二、隐名股东的身份该怎么认定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3、无违法行为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都是公司股东的类型,都是可以合法的享受股东的相关权益的,对于两者认定在法律上是有所不同的,另外对于隐名股东一般是不参与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矿山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矿山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矿山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根据国务院......


·司法鉴定抑郁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般犯罪分子会以自己患有精神病为由想要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我们都知道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如果在司法鉴定中确实患有该病,属于没有行为能力的......


·驾驶员在高速停车倒车怎么处罚
      驾驶员在高速停车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呢?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呢?一、交强险是赔给谁的呢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车上......


·夫妻离婚了抚养费必须得给吗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因此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很多家庭中孩子只有一个,因此只能有其中......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主要是: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


·离婚诉讼中债权是怎么处理的
      离婚诉讼中债权是怎么处理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


·职工被迫辞职情情形有哪些
      职工被迫辞职情情形有哪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工作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吗?
      工作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之后可以向员工追偿吗?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