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丈夫赌博欠债是否要妻子共担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

丈夫赌博欠债是否要妻子共担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但是赌博欠债不属于共同债务。因此,一方在婚内因为赌博行为欠债,此时另一方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2017年2月2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赌债受法律保护吗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 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不过要注意这里要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才行。但一方主张是赌债的,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属于赌债,也就是要承担举证责任。可提供的证据就包括证人证言、银行卡信息清单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2023临安征地补偿标准外嫁女可以享受吗?
      随着国家建设的推进,我国的城市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仅是一线的城市,很多的二三线城市也已经在推进城市化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好,城市的形象越来......


·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有什么不同?
      房屋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有什么不同?近几年,我国二手房交易市场日渐繁荣,许多购房者在寻找二手房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在地段、......


·一、起诉离婚具备的条件都?
      一、起诉离婚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


·侵犯公民肖像权如何维权?
      侵犯公民肖像权如何维权?每个人对于自身的保护,都有着的相应的法律可以作为维护的利器。肖像权是我国每个公民都拥有的权力,但很多商家不经过商议......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最新噪声标准1、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1类55分贝45分贝2类......


·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可以吗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但是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抵押贷款上是有差异的。现在较大数额的贷款基本......


·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一、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时,一般是以国家政策为准,以地方拆迁政策作......


·什么是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说到间谍,您可能以为在影视剧里或者是过去的抗战时代才会存在,但是间谍却有时候确确实实存在于我们国家。间谍的这种行为对我国国家的安全和广大人民......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此时不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要是男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这种......


·诉前财产保全到期怎么执行债权
      诉前财产保全到期怎么执行债权?1、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方法2、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几天裁定?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应该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