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辞退员工怎么样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辞退员工怎么样可以不给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故意辞退员工合法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处在医疗期的员工,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需要满足特定解除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这是单位在行使自己的解除权,自然劳动者也享有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只不过,因为当事人身份地位的不同,实际在行使解除权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或者说要求符合的法定情形不一样。一般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从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时属于合法解除,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搬迁须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一般对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法律并未对“住改非”房屋补偿作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


·一、离婚后追讨抚养费有期限吗?
      一、离婚后追讨抚养费有期限吗?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如另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将不支付抚养费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期满经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产处理是一项技术性强、任务繁琐的过程,会有专门的机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管理和清算,也就是常说的破产......


·对于在北京发展的年轻人来说
      对于在北京发展的年轻人来说,想要一套房子的困难程度远远超过你的想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有着微薄的工资唯一住房方式就是租房,而且价格还不便宜,只......


·国家赔偿案件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当中,申请国家赔偿这件事情需要跟国家打交道,所以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是特别的擅长,比如说,国家赔偿案件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国家赔偿案件当......


·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自主的协商,离婚协议书必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能生效......


·国有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
      国有企业能随便辞退员工吗?国有企业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一、手持身份证照片购买地址暴露身份信息属于违法吗?
      一、手持身份证照片购买地址暴露身份信息属于违法吗?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