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院有行政裁决吗?

劳动仲裁院有行政裁决吗?没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劳动仲裁是一裁终裁制,协商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的,仲裁之后就要执行,不服在进行诉讼。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员工审理劳动仲裁需要带上什么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综上所述,发生劳动纠纷中,仲裁是解决的主要办法,员工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去当地仲裁委员会立案。仲裁裁定是民事裁定书的一种,仲裁委员会不具备行政裁决的权利。仲裁书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则应当按照裁决书解决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


·头伤口4cm司法鉴定可以定为几级?
      我国一般会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伤情,但是有些伤口不能依据简单的鉴定标准评定,那就要用到司法鉴定。那么头伤口4cm司法鉴定可以定为几级呢......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


·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法院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法院管辖规定是怎样的一、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法院管辖规定是怎样的1、著作权民事纷争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


·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一、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


·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不遵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这也是导致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在实践中,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办呢?您......


·确定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确定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


·异地交通违章应该如何申诉
      异地交通违章的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


·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了。但实践中仍然有不
      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这已经成为您的共识了。但实践中仍然有不少人在喝酒之后开车,甚至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在酒驾之后被郊区抓获,如果被确定为醉驾......


·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
      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类似于QQ、微信、微博等社交联络工具,以其方便、快捷、多功能等特点受到了大众的接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