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存在事实上的重婚违法吗?

存在事实上的重婚违法吗?存在事实上的重婚显然是违法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法律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责任,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婚的犯罪事实认定由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后,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来判决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到司法机关,或者聘请律师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反担保是什么究竟是意思呢?
      反担保我们也可叫做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通常是为了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的权利而设定的担保。同时也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在一定......


·儿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发展迅速,交通工具是越来越发达,而交通事故也是发生的越来越多。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相当高的,着实是令人扼腕叹息。那......


·参与赌博被拘留多久
      参与赌博被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如果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受伤的话,一般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中,则就有可能构成工伤......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根据中介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而定,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


·长春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长春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关于仲裁时效第一条拖欠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


·院内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院内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


·成立不作为犯罪需要哪些条件
      成立不作为犯罪需要哪些条件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


·施工合同重点审查的内容?
      施工合同重点审查的内容有哪些一、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为吗?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为吗?一、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为吗?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


·在我国离婚后生病能否免孩子抚养费
      在我国离婚后生病能否免孩子抚养费离婚后生病不是能免除孩子抚养费,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