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辞退员工交人事怎么写?

公司辞退员工交人事怎么写?《辞退通知书》________先生/女士: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注:由于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使得企业辞退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终止劳动合同,则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签署解除协议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二、辞退不当造成的后果1、员工辞退处理不当会直接激化被辞退人员与企业的矛盾,被辞退人同会在在公司和业内传播对原公司的不满,影响企业的美誉度。数据统计显示,强烈的不满至少会传达给25个人,而间接传播不可估量。如果被辞退人员从事宣传、营销等与媒体保持密切关系的工作,不良传播会进一步扩大。不良口碑传播会影响企业招聘新人、影响内部团结。如果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会直接导致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管理者跳槽到竞争公司或者促使他创办类似公司,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一个“铁杆对手”。2、辞退不当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后果往往被管理者疏忽——内部影响。辞退不当会让在职员工感到不安全,担心自己是否也会落到像被辞退者那样的下场。其他员工很容易把别人的遭遇,往自己身上套,进而推测管理者的处事方法和能力,对管理者和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受,影响公司的凝聚力。许多管理者在辞退普通员工时比较随意,其实杀鸡往往猴会看,因此辞退普通员工也不能丝毫马虎。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辞退员工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公司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沟通,对于辞退的具体原因也应当说明清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不清楚的,那么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将按照受到伤害的人员的医疗费用,以及所发生的误工费,用交通费用,护理费用来进行......


·哪些必须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
      哪些必须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


·在试用期公司过年放假辞退员工合法吗?
      在试用期公司过年放假辞退员工合法吗?一、在试用期公司过年放假辞退员工合法吗?在试用期公司过年放假辞退员工不一定合法,出现了以下情形,可以辞......


·一、交通事故脾摘除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脾摘除赔偿多少?交通事故脾摘除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实际损失计算的,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一、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仅在高速上逆向行驶的,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般均不构成......


·单位逼孕妇离职该怎么维权
      单位逼孕妇离职该怎么维权1、怀孕女职工主要主动辞职还是公司主动辞退不是一回事,两者的相应处理也不同。2、单位如果想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也就......


·确认合同有效的诉讼标的就是诉讼的对象吗?
      确认合同有效的诉讼标的就是诉讼的对象吗?就是;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一、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保险诈骗罪的时效是多久 怎么计算追诉时效
      现实中,有的人为了获取保险金,竟然选择虚构意外事件,打算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非法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对于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一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


·可以对家暴行为提起诉讼吗
      可以对家暴行为提起诉讼吗实践中,有的人是不堪忍受对方的长期家暴行为,从而想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而这种情况下一般对方是不愿意离婚的,那此时就......


·有借条就一定不会败诉吗?
      有借条就一定不会败诉吗?有借条不一定就不会败诉,借条起诉输官司的原因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写还款期限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