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


  
  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均构成重婚。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中国,重婚不仅侵犯了合法配偶以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因为侵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那么具体来说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重婚对方该怎么办?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所以对于后成立的婚姻关系,善意第三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2、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以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3、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所以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在提起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一并提起重婚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之诉。
  
  4、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认定重婚者触犯重婚罪,接受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所以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针对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提起刑事自诉,使得重婚者和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受到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二、如何处理一方重婚的问题
  
  1、首先认识一下重婚的具体情形: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①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②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 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2、根据《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一方重婚对方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见,一方重婚,对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一并提起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并不相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


·危险犯特殊的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危险犯特殊的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在我们生活中总有些无法预料的意外
      在我们生活中总有些无法预料的意外,人们从事许多工作也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工伤也就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事故类型。如果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就可以向......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几种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


·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有哪些?
      一、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有哪些?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


·拿房子做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
      拿房子做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


·债权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1、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这主要体现在:1、债......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方法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消灭方法有哪些?在当今社会中,各项法律条款正在不断地完善,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为保障人们应有的权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对于大......


·辞退员工依旧上班怎么办?
      辞退员工依旧上班怎么办?1、当公司明确表示辞退员工时,如果劳动者确实犯了严重过错很可能就认了,但如果单位辞退理由不充分,劳动者可能就会依维权。......


·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
      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一、主动加班索要加班工资是否可以不可以。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