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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出于对纠纷、争议的处理,很多时候需要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在我国,做司法鉴定并不是免费的,此时当事人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支付一定的鉴定费。那这个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包括两部分: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及法院不代收不代付的诉讼费用。
  
  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种: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法院不代收不代付的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由此可见,司法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进而是适用该条规定的诉讼费用负担规则的。
  
  那么鉴定费由谁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因此,司法鉴定费用应当由败诉方负担。
  
  二、司法鉴定人要出庭吗?
  
  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符合重新鉴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最终应当经过法庭质证程序,确认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分析了上文之后,您对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吧。按照规定,申请司法鉴定的费用属于案件诉讼费当中的一种,我国相关法律中对诉讼费的承担作出了规定,此时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但要是胜诉方自愿承担这部分费用的,则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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