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故意伤害罪侵害的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应该予以严厉打击。犯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这里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性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刑法对伤害方法并无限制,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只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即应认定为伤害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是造成对他人健康的损害,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轻伤、重伤的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
  
  只有构成轻伤以上损害结果才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故意伤害行为不是一定就构成犯罪的,需要达到轻伤的程度,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在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里面,也对造成的损害程度作出了严格要求的。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及其近亲属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必须搞清楚刑事诉讼中情商的标准是怎样的,而且还要审查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是否有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一、怎么才能避免个人债务纠纷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


·车撞人全责保险怎么赔?
      开车撞到人,并且要负全部责任,保险要如何进行来赔偿呢?因为是负全部责任,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员需要赔偿给受害者,造成的全部的损失和费用。通常需要赔......


·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多久
      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多久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得由法院判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基本险类型是哪些
      基本险类型: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


·什么是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什么是侵犯肖像权名誉权?肖像权是自然人具有的,其个人肖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被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使用的权利。名誉权是对个人名誉享有不......


·怎样才构成事实婚姻2023
      怎样才构成事实婚姻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


·毁损单车人员受罚吗
      共享单车是一种非常方便的公共设施,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损毁单车的行为,损毁单车的行为可能会给共......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一)审判人员:《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一般应当终结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一般应当终结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一、一般应当终结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几种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


·一、外地人在扬州买房子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扬州买房子条件是什么?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


·在没有犯罪证据,或者证据不够充足的情况下,不得对普通公民进行
      在没有犯罪证据,或者证据不够充足的情况下,不得对普通公民进行行政处罚,不管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都必须要以证据为基础。就比如交警部门在侦办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