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
   1、编制/论证/确定招标文件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技术需求确定后五日内编制/论证/确定招标文件,重大项目要组织相关专家就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组论证意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报采购办备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除须符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外,还须载明项目预算金额。
   2、投标截止期
  招标文件确定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市指定媒体(5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必须同时在《中国财经报》、“北京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除需在上述媒体公告外,还须在 《北京日报》上公告)以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3、开标/评标
  一般项目一至二日,特殊项目视需要而定;开标/评标须邀请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采购办到场监督;
  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从市采购办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
   4、推荐/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事宜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中标结果公告/质疑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一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市指定媒体以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法定质疑期”)依法提出质疑。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刊登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
   6、发出中标通知
  公告期内未收到任何质疑,中标结果生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公告期满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投标人发未中标通知书。
  公告期内如收到投标供应商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7、采购文件备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购结果报告、采购人书面确认函或授权函、中标通知书、依法应当公告的信息等报采购办备案;
   8、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9、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10、资金拨付
  在立项前一个月,采购单位须填报政府采购月计划。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将项目运作过程、评标结果、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等制作成项目拨款表,经主管科长同意报主管局长审批后,连同合同送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拨款表复印件送采购人留存。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发票、拨款意见按照项目拨款表拨款。
   11、合同变更、洽商
  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变更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原则无洽商。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洽商的,在发生洽商前须经业务科室批准,对洽商部分经财政投资评审后予以付款。
  综上所述,公开招标有以上11个程序,每一个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招标需要公布招标公告,并公告一段时间,以便有兴趣的投资者及时注意到招标信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日需及时签订书面合同,保证中标的有效性。以上就是我们对“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


·没有劳动合同试用期走了有工资吗 试用期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没有劳动合同试用期走了有工资吗试用期必须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


·一、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一、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和前妻商量减少或者暂时停止支付抚养费,或者通过法院减少抚养费,但是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抚养......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


·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有哪些?
      在各种犯罪形式中除了公民作为主体能构成的罪名以外,还包括单位作为违法犯罪的主体构成的单位犯罪,但是单位是一个抽象存在的事物而不能作为一个实体......


·遗嘱监护可以排除健在父母的监护权吗?
      遗嘱监护可以排除健在父母的监护权吗?1、不可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不可以变更给无血缘关系的的人。除非父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公司法最新修正案调整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最新修正案调整内容是什么公司法在我国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调整公司的经营和市场的发展,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基本都需要遵循公司法。不过,......


·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企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企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民法总则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单位拖欠职工的工资不给,职工找劳动局投诉无效的,应该拿起法律手段维权,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请诉讼。那么,民法典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


·劳动关系备案是什么意思?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就正式建立起劳动关系,有些地区的劳动管理部门可能会要求企业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携带劳动......


·晋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晋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般包括较为重要的内容分别是:(一)请求事项:1、要求解除劳动合同;2、补交社保;3、要求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