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涉外仲裁的概念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其间也不可避免的出现摩擦和碰撞,当发生争议时,双方争议主体通常会选择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那么,什么是涉外仲裁?涉外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我国民事诉讼法涉外仲裁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一)涉外仲裁的概念 ?涉外仲裁是指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依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对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仲裁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涉外仲裁是我国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涉外仲裁的概念可以看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可称为涉外仲裁:①申请仲裁的当事人(法人与自然人)属于不同的国家;②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或者跨越国界;③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地点在国外。(二)涉外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涉外仲裁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产生于国际或涉外的经济贸易等争议,包括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同中国法人或自然人之间,外国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中国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及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发生的经济贸易争议,这种争议可以是契约性的,也可以是非契约性的。(2)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的产生于远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过程中的契约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包括船舶救助及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船舶碰撞或者船舶损坏的海上、海(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所发生的争议;海(水)上船舶经营作业、租用、抵押、代理、拖带、打捞买卖、修理、建造、拆解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文件办理的海(水)上业务和海(水)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所引起的争议;货运代理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涉外船员劳务、渔业生产。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涉外仲裁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的简单介绍,关于涉外仲裁,其涉及的规定也比较多,在我国只有有部分专门的仲裁机构,不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并且,不同的涉外仲裁机构处理的案件也有不同。如果您需要进一步详细了解的话,也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模板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模板是什么?随着法制化程度不断的增加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高,近几年关于产权纠纷案例出现很多也就是说人们开始重视知......


·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居离婚必须要满足至少两年的时间才行,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在判决离婚之前,还需要对分居情况作出认定......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结婚时间短暂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闪婚是指结婚时间短暂,一个“闪”字寓意着一刹而过,时间短暂,短暂的婚姻就像流星在一个人的婚姻生涯一闪而逝......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一、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吗?
      一、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吗?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是自工作之日起建立的。《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弱电施工合同弱电施工合同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1、包含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


·建的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建的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的各个城市,每年都有大量的楼房处于在修建的过程中或者已经修建完成,这是由于人们的住房需求还是很大的。一般人们......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


·非法集资开庭要多久?会怎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对于我国来说是很严重的扰乱了经济发展,国家也是严重的禁止这种行为发生,但还是有人利用各种手段去骗取别人的钱财,那么非法集资......


·工程承包于算费用由哪方付?
      工程承包于算费用由哪方付?在现代这个社会,工程承包这项工作是十分常见的,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工程承包完成之后,除了要进行竣工验收,还需要进行......


·最新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