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 一、概念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二、内容
   1、撤销权的性质。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故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原状,因此撤销权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中的撤销权不同,保全撤销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经生效的法律关系。此种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其效力扩及到了第三人,而且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债务人清偿债权的清偿能力。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并没有扩及到第三人,其目的也是为了消除之间意思表示的瑕疵。
   2、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其中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有:
  (1)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其中第(3)种处分行为不但要求有客观上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还要求有受让人知道的主观要件。
  当债务人的处分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法》对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有期限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上述规定中的"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4、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
  一旦人民法院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则是双方返还,即受益人应当返还从债务人获得的财产。因此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权利。
   5、撤销权诉讼中的主体与管辖。
  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总而言之,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所具有的权利,当合同一方违反约定就可行使这一权利维护自身利益。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使用条件是极其严格的,在提出撤销权之前要仔细对照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行使条件。同时要注意撤销权的使用时限,超过时限撤销权将不再生效。我们提醒,在遇到这类情况时,咨询相关律师是较为稳妥的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方婚前所持股权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吗?
      一方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价值在婚后的变化,主要是由公司所持有的地产市场行情变动引起,并不是对公司经营管理或者利用该股权进行再投资产生的收益,因......


·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
      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对于土地一般来说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所以对于土地只能是对土地的使用权限进行一定的分派。一般来......


·单身外国收养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单身外国收养人如符合中国《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可以在华收养子女。但是,从“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出发,被收养......


·侵权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侵权的诉讼标的是什么?侵权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对象,即诉讼对象。商标诉讼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引起的诉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主体包括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主体包括什么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一、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如何处理1、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1)当夫妻之间......


·工地劳动协议书该怎么写?
      工地劳动协议书该怎么写?甲方(使用部门)名称: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


·2023年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 一、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
      2023年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一、超载车辆事故如何处理?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应该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


·犯罪预备具体案件的处罚是什么?
      犯罪预备具体案件的处罚是什么?犯罪预备具体案件的处罚是可以比照既遂的犯罪从轻或者是减轻来进行处罚,当然如果说犯罪预备并没有造成什么样的实质性的......


·构成抽逃出资罪判多少年
      构成抽逃出资罪判多少年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