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

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
  一、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因管辖权异议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在您仔细的阅读了以上的内容之后,应该知道了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了吧,其实简单的说就是诉讼的当事人准备齐全作为原告诉讼的所需证明材料以及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资料还有收集齐全诉讼的证明材料就去备案,之后就能进行立案和诉讼了,法院会给您合理的解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约定合同标的条款要注意什么
      生活中总会产生各式各样的合同,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买卖购销合同等等。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合同应......


·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什么?
      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什么?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死亡赔偿金属一次性抚恤金是不能够做遗产发生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我国《继承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


·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
      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一、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不合理。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


·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有的人攒了一辈子钱就想买个踏实房住,但有时候往往事与愿违。由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情形很多,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房屋买卖纠纷都......


·继承权、受遗赠的接受和放弃有何规定?
      1、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否则就视为接受。2、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赠后两个......


·房租合同未到期押金能退回吗
      房租合同未到期押金能退回吗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


·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事故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事故赔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怎样办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房产的分割较为特殊,一般是双方协商将......


·刑事案件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
      诉讼代表人不是单位犯罪案件中的当事人,而是单位犯罪案件中具有相对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单位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中的当事人即单位犯罪案......


·民法中的担保物权有哪些内容
      民法中的担保物权有哪些内容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