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一、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复函》[ (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买方分期付款购车,卖方保留所有权,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4、机动车交付修理厂修理,修理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修理厂承担赔偿责任。但车辆所有人对交付修理的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
   二、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
  挂靠车辆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挂靠人不能支付的部分,由被挂靠人予以垫付;被挂靠人承担垫付后,可以另案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请求区分内部责任的,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如赔偿权利人主张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车主出借机动车
  道路交通事故是因机动车运行所致,故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是确定责任主体的一般标准。车辆管理人(包括所有人、与借用人均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借用人是直接的支配者,车辆管理人是间接的支配者。借用人直接从车辆运行中受益,车辆管理人通过出借车辆获得经济上或者其他如人情利益,故二者均对车辆运行所产生的风险负有防范义务,均应对车辆运行所带来的现实损害承接赔偿责任。首先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管理人对借用人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都需要实际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一些情况下,其实机动车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在车主与实际驾驶者分离的情况下,通常在车主有过错的时候,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转让专利权的主要方式有几种
      转让专利权的主要方式有几种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


·新房房产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新房房产证办理条件有哪些?新房房产证办理一般需要: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有哪些?
      我国土地辽阔,有众多的珍贵野生动物品种。为了保护这些稀有资源,我国特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保护。可是有很多人,对于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的相关认识都不太......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用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用是多少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软件办理了登记,它的百利而无一害的。国家知识......


·犯罪未遂规定是什么犯罪特征?
      犯罪未遂规定是什么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


·离婚前女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前女方转移财产怎么办?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想必每一天下班后您都想拥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能够好好的睡一觉。因此不少小区也有着自己的招牌说自己的小区是怎么样的......


·授予发明人专利权属于行政许可吗?
      授予发明人专利权属于行政许可吗?授予发明人专利权属于行政许可,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过程中,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是这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行政确认在......


·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其实也就是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也要区分实际造成了多少人的死亡,情况不同自然之后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如果交通事故......


·亲戚之间可以打借条吗借条认定问题?
      亲戚之间可以打借条吗借条认定问题?一、亲戚之间可以打借条吗借条认定问题?亲戚借钱也应该打借条,只要有借款关系就应当书写借条等债权凭证。借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