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是怎样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是怎样的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提供转让新政策1、为全面规范私募债券转让行为,提高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本次是在整合现有私募品种规则基础上,形成的系统性私募债券业务规则体系。因此,《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债券品种包括私募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交换私募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及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并专设章节从产品设计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可交换私募债券等特殊私募品种提出规范性要求。其次,简化转让程序、提高转让效率是本次规则的亮点之一。其主要体现在将交易所转让核对程序前置,在发行前由发行人提交转让条件确认申请,交易所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对私募债券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进行预判,以明确转让预期,加快转让流程。在发行完成并办理完毕债券登记托管手续后,发行人再提交转让服务申请材料,交易所将在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为提高效率,交易所也搭建了一套全电子化的操作平台,从材料提交、补充、反馈、决定的每一环节均可在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中实时查询并接受公众监督。至此,交易所私募债券的核对效率远超证券市场上相关债券类产品。同时,本次制度设计结合其私募债券的产品特点,充分体现出市场化与风险防控并重的原则。在市场化机制安排上,1、降低私募债券发行转让门槛,不设发行人财务指标等量化条件;2、交易所转让核对的关注点是信息披露完备性,并不对发行人经营能力、债券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3、存续期不对定期报告和评级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要求,仅需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约定;4、允许采用非标准化产品设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选择权条款、增信措施等可以在募集说明书中灵活自由选择。在风险防控方面,1、采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限制个人投资者参与私募债券投资,仅允许具有一定风险识别、管理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并同次债券的投资者人数限制在200人内;2、强化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安排,全面规范受托管理人职责及持有人会议程序,最大化保护持有人合法权益;3、完善信息披露监管,规范信息披露原则与披露要求,进一步体现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四是优化私募债券停复牌规定,维护市场稳定,防范异常交易行为。二、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私募债券投资?应当如何参与?交易所对私募债券的发行及转让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格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的企事业法人和合伙企业、QFII和RQFII、社保年金以及经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私募债券买卖,但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受合格投资者范围的限制,可以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上述合格投资者如希望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需要向其开立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申请开通合格投资者认购及交易权限,证券公司将核实投资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全面评估投资者对私募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并与其签署风险认知书后,开通相关权限并向交易所进行报备。但对于直接持有或者租用交易所交易单元的合格投资者可以豁免权限开通申请,将直接成为合格投资者。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以来,整体运行平稳,但部分发行人违约事件也逐步浮现,投资者应当打破刚性兑付的习惯性思维,审慎选择投资类型,对于“高风险、高收益”的私募债券应当做好充分的风险识别和管理工作,警惕投资风险。对于出现违约风险的私募债券,投资者应当保持理性的态度,采用市场化和法制化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的新政策,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转让。另外,在进行私募债券投资的时候,并不是谁都可以进行参与的,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并经过全面评估投资者对私募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之后,才可以进行参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冬季防高空坠物措施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高空当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由于一不小心就会使高空坠物发生。尤其是在冬季高空当中容易出现一些坠物现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应当加强力度......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怎么写?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拥有许多的土地,出于挣钱的打算,于是他们就想通过变卖土地来赚上一笔。然而在买土地的过程中并......


·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的规定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当中,在聚众斗殴案件当中被打成重伤的这部分人,都希望法庭按照故意伤害罪对其中的某些人员来追究法律责任,因为受害者肯定也是觉得当事人......


·一、公证车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公证车子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车子本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不公证是夫妻两个人自己可以选择的。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


·拿到大赵戈庄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么?
      拿到大赵戈庄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么?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国家将土地转让给农民,用以承包生产发展当地经济或者居住。使用土地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诉讼离婚的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诉讼离婚是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子女的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某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离婚手段,通过法院的介入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


·一、夫妻离婚出轨方对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出轨方对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


·母亲犯法坐牢对孩子有那些影响?
      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罪责自负,也就是说谁实施犯罪行为由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员。因此,从法律上说,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何认定工伤中的"上下班途中"
      如何认定工伤中的"上下班途中"针对上述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一、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


·一、抚养费给付年限是多久?
      一、抚养费给付年限是多久?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