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卖方违反合同忽然补救

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不交货

  
  交货是卖方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对卖方违反买卖同规定拒绝交货,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当卖方拒绝交货时,买方可采取实行履行救济方法,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同时买方也可采取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赠偿的救济方法。

  
  英美法系国家则强调:一切合同义务都当事人所作为的许诺,即使做出许诺的一方没有过失,也构成违约,同样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约》规定:在卖方拒不交货的情况下,可采取以下三种救济主法:

  
  (1)要求对方履行交货义务;

  
  (2)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合同;

  
  (3)请求损害赔偿。

  
  2、延迟交货

  
  《公约》在延迟问题上的处理方式, 参照《德国民法典》的做法,在第49条规定,只有当卖方延迟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撤销合同。《公约》还规定,无论买方采取保种救济方法,都不妨碍买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即使买方已经以卖方迟延交货为理由撤销其合同。

  
  3、货物与合同不符

  
  当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或包装等方面与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买方应采取哪些补救方法,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公约》规定,即买方应在发现或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情形的性质,否则即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1)要求交付替代物;

  
  (2)要求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

  
  (3)在宽限期内履行;

  
  (4)要求减低价格;

  
  (5)交货部分合格的情况下,不能全部解除(如果是机械配件可以)。

  
  (6)撤销合同(解除合同);

  
  (7)请求损害赔偿。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


·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一、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这......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什么原因导致婚姻终止
      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而形成的,当然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婚姻终止,究竟婚姻终止的原因都包括了哪些?我们整理了相......


·现今社会中
      现今社会中,加班是我们司空见惯的是,然而在很多特殊情况下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都不清楚怎样算是加班以及在不同的情况下,加班费应如何计算。下面我们......


·我国山东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我国山东社会抚养费多少钱?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


·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怎样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写借条并非本意,是被人胁迫写下的,想要避免承担清偿责任,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写下借条的,否则,仅凭口说是被迫,......


·破产债权包括哪些债权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否起诉离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离婚之诉。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


·测酒精浓度醉驾标准
      测酒精浓度醉驾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1、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


·一、口述遗嘱继承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一、口述遗嘱继承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失踪两年自动离婚是不合乎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夫妻分居两年,会被认定为是夫妻感情破裂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