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证年限续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年限续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1、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3、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4、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5、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6、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
  7、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8、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9、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1、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2、《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3、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综上所述,我们看出全国统一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针对不同的土地规定了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至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问题,现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如何续期以及续期的费用是多少,您可以多多关注以后这方面的讯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


·廉租房可以转租吗?
      我国的廉租房是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的,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有些人为了利用廉租房租金低的特点抬高价转租给不符合条件的人,这是不可取的。那么廉租......


·城投公司融资方式是什么?
      城投公司融资方式是什么城投公司融资方式是什么(一)、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提供资金,并......


·朋友欠钱六七年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六七年不还怎么办?1、和对方协商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


·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流程是什么公司经营范围是法律所允许的一家公司可以涉及的业务范围,每一家公司在注册之初都需要自行填写公司经营范围,之......


·合同生效吗,怎样才生效
      合同生效吗,怎样才生效一、合同生效吗合同成立与生效之间有什么联系呢?根据规定,合同成立后需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同时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才......


·鼻梁骨骨折算轻伤吗
      视情况而定,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条规定(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达到以上......


·质押率折扣要怎么计算?
      质押率折扣要怎么计算?一、质押折扣率要怎样计算是债务额/质押物估价或融资额=质押折扣率,没有标准,只需债权人同意。二、什么因素会影响质押折......


·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
      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一、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首先,得看你对这个合伙业务有没有信心,若有信心,应当要求各合伙人共同出资、......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的,否则很容易造成违规转让......


·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要?
      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要?一、房屋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