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什么时候执行

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什么时候执行 一、民事执行程序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
   二、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什么时候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要看有没有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如果没有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就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执行条件
  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 , 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
  (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
  (三)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对“民事诉讼判决后执行要多久”这一问题的解答,一般来说,民事诉讼的期限为两年,其间因为法定原因可以中止、中断。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执行程序必须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依据,被执行方不配合执行的,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到目前为止,相信您对民事诉讼法院宣判后什么时候执行不在疑惑。对于宣判后的执行效率,也就是执行时间,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且法律也考虑到实际问题,防止拖延的行为出现,对执行时间也作明确要求。这是法律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的需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山西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山西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现在我国建设正在飞速发展中,国家会对部分土地进行征收。征地补偿是国家为了建设公共利益,依照正当法律法规对农民的......


·按揭房已经在还款了可以加一个名字吗?
      按揭房已经在还款了可以加一个名字吗?“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不动产......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够获得哪些服务
      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能够获得哪些服务1.法律咨询服务:对顾问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法律文书服务:为顾问单位审查、修改各类......


·法律规定缺席判决是指什么
      缺席判决是指什么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


·对夫妻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 一、对夫妻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
      对夫妻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一、对夫妻共有房屋如何立遗嘱?1、对夫妻共有房屋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规定是什么?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规定是什么?一、常年法律顾问费用规定是什么?常年法律顾问费用规定是按照每年15,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价格来进行收费。适用企业:......


·海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海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海关行政复议是指海关相对人不服海关行政行为,向海关复议机构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海关行为。海关行政诉讼是指海......


·工伤鉴定补偿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补偿流程是怎样的?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怎么起诉的?
      一、法律规定重婚罪怎么起诉的?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


·立案侦查状态的期限是多久?
      立案侦查状态的期限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