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网泄露个人信息危害、规制

网络已经成为现代人生产生活中比不可少的一种工具了,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运用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在网络上个人信息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规制,上网泄露个人信息情况非常严重。以下我们就对上网泄露个人信息的危害与立法规制进行相关了解
  
   一、上网泄露个人信息的危害
  一、垃圾短信源源不断:这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无怪乎央视连续两个在3.15晚会上将垃圾短信进行曝光。最新听说的是,利用小区短信,可以基站作为发送中心,向基站覆盖区域内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这一发短信系统每十分钟可以发送1.5万条。
  二、骚扰电话接二连三:本来只有朋友、同学或亲戚知道的电话,会经常被陌生人打过来,有推销保险的,有推销装修的,有推销婴儿用品的。你不找他们,他们就自动找上门。你可能还在纳闷他们怎么知道你的电话之时,孰不知你的信息早被卖过多少回了。
  三、垃圾邮件铺天盖地:个人信息被泄露后,你的电子邮箱可以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垃圾邮件,也是以推销为主,而且还是些乱七八糟且没有创意的广告。所以许多用户每天打开邮箱的第一件事就是删除垃圾邮件,多羡慕国外对垃圾邮件的重判,一封就罚一百多美元。
  四、冒名办卡透支欠款:有人通过买来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你的身份证,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从银行办理出各种各样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消费,然后银行可能直接将欠费的催款单寄给了身份证的主人,你说可恶不可恶,别人冒你的名花的钱,还要你来还上。
  五、案件事故从天而降: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办个什么身份,干些坏事,如果犯了什么案或发生什么事故,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依据身份信息找到你的头上,你可能还觉得这是哪跟哪啊?可是,这些案件事故的烦心事就来了,就算查清楚也会把你搞得精疲力竭。
  六、不法公司前来诈骗:最可恶的是不法公司到你的门头上来诈骗你。因为他们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编出来些耸人听闻的消息,甚至对你的哪个朋友、同学或亲戚知根知底,还能报出姓名与单位,在你心神不宁之时,可以做出错误判断,在慌乱中上了骗子的当。
  七、冒充公安要求转账:这就是胆大妄为的不法分子,敢于冒充公安局的名义,报出你的个人信息,然后说最近经常发生诈骗案件,提醒你某个帐户不安全,要你转账,还告诉你一个公安的咨询电话,你一打那个电话还会得到确认,然后你信以为真,转账了。虽然上当人不多,但时有耳闻。
  八、坑蒙拐骗乘虚而入:因为知道了你的个人信息,那些躲在暗处的人会费心心机地想法子坑你、蒙你、拐你、骗你。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稍不留神,可能就会落入坏人的圈套。因为,他们可能会冒充你的朋友、你的亲戚或你的同学,甚至以假乱真,有时的确得非常小心。
  九、帐户钱款不翼而飞:有些人不敢在网上消费的最大障碍就是怕信息被泄露;还有些不法分子办一张的你的身份证,然后挂失你的银行帐户或信用卡帐户,然后重新补办你的卡,再设置个密码,如果你长时间不用卡,里面的钱款说不定已经不翼而飞了。
  十、个人名誉无端受毁:个人信息被泄露后,出的任何事都牵连上你了。本来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别人冒用你的名义所干的一切坏事都归到你的名下了,那怕最后费心周折得个清白,但再怎么说你的个人名誉还是受到了破坏,至少不会提高你的声誉。
  个人信息遭泄露后危害非常大,以上所述并非危言耸听。网络公司、电信运营商、SP、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医疗机构等是最应该引起特别注意的单位。
  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应该人人喊打,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可以由政府要求在这些单位中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问责制度,当然主要要看公安等主管部门是否有作为了。
  对于老百姓,看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告诉别人,随时小心是必要的。
   二、防止上网泄露个人信息的立法规制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所长严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建立了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登记分级保护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但因为缺少法律依据,这个机制并未及时启动并发挥作用。而关于追责措施,有关规定也有,但是并没有量化,存在管理的灰色地带,可以说,这个机制是否有效对于国家安全关系很大,因此需要加快信息安全立法。
  不仅仅影响到了我们日常的生活,我们的财产安全受到了之间的威胁,处在随时被不法侵害的危险当中。因此对于网络个人信息泄露的遏制迫在眉睫,其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立法加以规制,把个人信息的安全纳入法律的保护之下,有国家强制力进行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手续根据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不同种类及数额或者其所质押担保的范围或者其他内容进行变更,是在产品质押的双方当事人的......


·一、卖房签了合同要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卖房签了合同要离婚房子怎么办?离婚后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更名,具体申请更名流程如下:1、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


·代通知金在什么情况下有赔偿?
      代通知金在什么情况下有赔偿?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


·1亿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1亿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


·债券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债券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临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因人而异的,不是统一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


·根据继承法房产需要公证吗?
      根据民法典房产需要公证吗?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计算的
      一、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交警强制措施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来解除,交警作出的强制措施是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私人学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人学校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多,公立学校的设立数量满足不了大众的需求,于是衍生出了私人学校,口碑较好的私人学校也是吸引了众多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