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一、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三)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四)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五)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六)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八)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十)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二、变更地籍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我们今天讲解的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就到这里结束了。我们在这里提醒一下:去土地局办理变更的时候,记得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使用证原件等。因为区域不一样,有的地方只需要复印件。希望广大的读者朋友们,读了我们写的这篇文章,让你们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检察院抗诉时间有哪些规定
      检察院抗诉时间有哪些规定检察院抗诉时间1、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


·一、永新离婚财产公证在哪办理?
      一、永新离婚财产公证在哪办理?永新离婚财产公证的办理地址是: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
      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一、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可以强行辞退,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


·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我们知道一旦触犯刑法,便会受到刑事处罚。而刑事处罚一旦决定,法院会以一公文公示,这就是总所周知的刑事判决书。将在本......


·夫妻一方欠钱算不算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欠钱算不算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欠钱算不算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法律证人亲属作证有效吗?
      法律证人亲属作证有效吗?在法庭上亲人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


·保护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保护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法律依据和规定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什么?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什么??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二、在计算关税时应注......


·一、8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是否受法律支持?
      一、8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是否受法律支持?用工八年未签合同,在全国大多数省市,主张二倍工资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不被法律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不动产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不动产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一、不动产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不动产买卖合同一般是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各类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么知道任何商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很多时候我们来关注保质期是在食品之上,其实对于很多工程也是有一定的质保期,对于质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