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如果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掉了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土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的法律规定,相信您在我们的文章之中对于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已经有所参考了,土地使用证丢失了,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具体的知识文章中已经给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一、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


·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刑?
      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刑?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


·校园伤害事故赔偿办法的依据有哪些
      校园伤害事故赔偿办法的依据有哪些《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公司债券作为现在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需要吗?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需要吗?一、股权转让个税1、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


·结婚时的彩礼离婚了该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时的彩礼离婚了该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


·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伤死亡,工作单位要赔偿给职工亲属一部分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工伤死亡赔偿范围以及工伤......


·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意思是什么?畏罪潜逃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犯罪后害怕被制裁而逃走。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一......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股东会被拉黑吗
      股份有限公司欠债股东会被拉黑吗一、股份有限公司欠债股东会被拉黑吗?公司欠债股东不会被拉黑的,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


·离婚时补充赠与合同无效的吗?合同法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补充赠与合同无效的吗?合同法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时补充赠与合同无效这份赠与协议是不是有效,看父母出资购买的财产是不是登记......


·在现代社会中,房价只增不减,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像是北京
      在现代社会中,房价只增不减,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像是北京,上海等地方,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对于大多数公司企业而言,并不需要一整栋楼来办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