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特地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弥补。工伤保险包含在社保之中,所以一定要让企业购买社保,否则一旦受到工伤,将不会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那么,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工伤鉴定的前提要件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二、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1、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报
  
  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4、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5、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
  
  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只要满足了工伤的认定条件,确定受了工伤,那么就可以依据社会劳动保障局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由单位或着自己向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申报,提交相关资料之后,按照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就可以了。如果对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缓刑的执行应注意什么
      缓刑仅仅适用于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要求该犯罪分子不能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适用缓刑应当注意的。而在缓刑的执行......


·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工程建设在进行的时候,就会有工程建设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工程合同。这双方当事人就是工程建设的发包方,承包方。他们在签......


·对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不满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赔偿认定书不满怎么办?接到此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可以抓人吗?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可以抓人吗分情况。交警的职责是对道路交通进行管理,认定交通事故,对车辆损失或者人身伤残进行评定,如果交警发现当事人涉嫌交通肇......


·在离婚后如何不支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
      在离婚后如何不支付抚养费(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


·对于版权继承为多少年?
      对于版权继承为多少年?版权继承的期限为作者生前及死后的50年,继承著作权,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


·新农合能报销孕检的费用吗
      在有合法生育证的情况下,新农合可以报销生育费用,顺产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可报销500元,剖腹产的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2000元至7000元(包括)的部分......


·聚众斗殴罪进行认定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犯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相对于国企而言,民营企业发展经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这个和外部环境和企......


·律师见证书范本--签署财产协议
      律师见证书  委托人:孙x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周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现委托xx律师......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一、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