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哪些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哪些方式
  使用土地的同时我们需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出让的,当前有很多人都会把自身用不到的土地进行出让。不过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所以在出让时总是会被这些问题困扰。那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呢?
  
  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方式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5、合建。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为合作建房的目的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是股权;不设立独立法人,而采取加名的方式,或甚至不加名、仅以合建合同约定合作各方产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房屋建成以后的产权。因合建而分配产权以后原土地使用人虽然拥有部分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和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却不再拥有原来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交换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用地人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
  
  6、赠予。赠予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以赠予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没有直接的对价,它无需价金的支付或财产权利的提供作为对应条件。但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
  
  7、继承。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其合并或分立也会导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体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也没有直接的对价,但可能会有间接的对价,如在通过合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关系中,新公司继承了原公司的财产,也会继承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可能以承担原公司的其他债务的方式体现出来。通过继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它可以完全不依当事人的意思、而仅依法律的规定实现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因而与其他几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格外不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有很多种,但是当前进行土地转让时,还是有很多人只知道使用出卖的方式进行,这就会导致后续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在之前我们需要掌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方式,得知转让属于何种方式进行,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处理起来也会浪费自身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
      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一、法律层面上协议书跟合同一样吗?协议书跟合同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两者的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


·一、如果离婚了还是有人过来要债怎么办?
      一、如果离婚了还是有人过来要债怎么办?离婚后还是有人过来要债的话自己应当依法偿还,除非可以证明债务是个人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有偿还......


·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
      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孳息费用收取权归谁?一、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人取得是一种原则,这个很容易理解的。比如说,我们种植一棵桃树,那么当桃子收......


·二手房通常是指那些已经实际被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对于这类的房屋
      二手房通常是指那些已经实际被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对于这类的房屋虽然可以知道房屋的质量情况如何,但如果想要出售的话,可能就不怎么卖的起价了。对于......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


·网络销售和传销的区别是什么
      网络营销属于直复营销,传销属于直销的范畴,直销即直销企业招聘直销员在固定的经营场所之外进行商品销售的一种销售渠道,“直复营销”是指通过向特定......


·很多房屋并不由业主本人居住,而是用于出租。实践中,业主和承租
      很多房屋并不由业主本人居住,而是用于出租。实践中,业主和承租人都不愿意交费导致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物业费的情况时有出现。那么哪些人需要......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需要什么材料?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是指......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因人而异,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而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


·侵占遗忘物会怎么处罚?
      侵占遗忘物会怎么处罚?在实践中,许多人都会有拾到他人物品的经历,这些物品有些是他人遗弃的,有些则是遗忘物。我们拾到他人物品应还给他人,但有少......


·婚姻法中婚姻诈骗无效婚姻吗
      婚姻法中婚姻诈骗无效婚姻吗?诈骗婚姻为无效婚姻,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于骗婚行为是违法行为,若结婚登记行为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