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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失踪抚养费不给子女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发现性格不合或者因为一些其他原因导致离婚,离婚的时候对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离婚后一方失踪抚养费不给子女。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后一方失踪抚养费不给子女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一、离婚后一方失踪抚养费不给子女应该怎么办找到对方,特别是对方的财产。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二、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首先最主要的就是找到不给抚养费的那个人,只有将人找到了才能解决问题。如果找不到人的话,可以找到确定属于他的财产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您对于离婚后一方失踪抚养费不给子女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我们建议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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