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何区别?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www.nj64.com

  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南京律师网。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实用新型产生。

  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www.nj64.com。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立遗嘱需要带房产证吗?
      立遗嘱需要带房产证吗?需要房产证,这是公证程序中公证处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之一《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按照法律规定盗墓如何定罪?
      按照法律规定盗墓如何定罪?一、《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


·确定发明专利权案件管辖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确定发明专利权案件管辖需要考虑哪些因素?确定发明专利权案件管辖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剐蹭122备案还算逃逸吗
      剐蹭122备案在一定程度上就不算是逃逸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如果主动拨打122,交警部门收到事故......


·我国刑法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


·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得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订得合同有效吗有效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


·不行贿不受贿不索贿中间搭桥是否犯罪?
      虽然法律一直为每个人服务,但是很多地方法律是不普及,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网络上也可以及时了解法律的最新知识,早前一起行......


·如果修路逆向行驶怎么办?
      每当在路上遇到公路维修而无法继续原路行驶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有些朋友就会选择逆向行驶而求快捷方便,其实逆向行驶是个非常危险的举动,而......


·到底什么是房屋他项权证明
      一、到底什么是房屋他项权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危险?
      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危险?随着现在楼房越建越高,住房面积并没有越来越大。因此很多住户为了增加房屋使用面积,将物品堆积在阳台。也有很多家庭在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