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有哪些?
一、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二、行为保全 所谓行为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避免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进一步的损害,法院得依他们的申请对相关当事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虞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对行为保全的裁定,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
三、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有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一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二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三条属于财产纠纷的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四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保全可以暂时保留裁决,文中介绍了在民事诉讼法中的保全的三种类型,分别是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文中详细介绍了民事诉讼中对于财产保全的规定,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的保护措施。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保全,都需要向法院申请并且获得同意后才能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代书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代书吗?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代书,但是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的,遗赠扶养协议须有遗赠人与扶养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1、......
·股东变更的原因及股权变更类型有哪些?
股东变更的原因及股权变更类型有哪些?一、股东变更的原因: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自身问题、管理不当等原因愿意转让或主动退出。二、股份变更类型:......
·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
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一、公司如如辞退一个不想要的员工?《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拐骗儿童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拐骗儿童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多......
·小区业主可以成立自治委员会吗?
小区业主可以成立自治委员会吗?小区业主可以成立自治委员会的,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同等责任误工费也是都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
一、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
·行政拘留探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公民,无论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有行动自由权,即使是该公民实施了非法犯罪行为,行政机关欲拘留该主体的,也需要按照流程规定,才能限制......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
驾校学车时撞到人责任谁承担若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则需要按照规定先学车,然后通过考试之后,才能实际取得。在具体学习科目二也就是场地的时候,一般......
·在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我国的婚姻法当中,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婚姻法中除了要保障夫妻双方的基本权益以外,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一些正常权益也是受我国婚姻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