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不看小孩要不要付抚养费?

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是离婚案件中争议的焦点之一。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话,孩子只能判给抚养条件好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离婚不看小孩要不要付抚养费?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一、离婚不看小孩要不要付抚养费?
  
  1、离婚后,即使不看孩子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
  
  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现在我们基本弄明白了女方离婚不带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
  
  在夫妻离婚案件中,不管是哪一方,只要没有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就应该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对于有固定工作的,通常是按照当事人月收入的20%到30%确定抚养费金额,并且都应该按时支付这笔费用。
  离婚即使一方承诺不看小孩,抚养费也是需要支付的,因为在法律上这属于强制性条件。当然,如果上方协商,一方同意对方不看孩子就不支付抚养费的,那就按照双方的协议进行;后期双方对此再有争议的,还是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商标使用合同范本怎么写?
      商标使用合同范本怎么写?品牌是产品质量的代表,随着人们对品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很多企业倾向建立自己的商标。商标注册之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是什么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


·以前离婚但是户口登记已婚怎么办?
      以前离婚但是户口登记已婚怎么办?一、以前离婚但是户口登记已婚怎么办?离婚后户口本上仍显示已婚,需要当事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相关证件、......


·对于非法强拆,有哪些有效的维权方式?
      对于非法强拆,有哪些有效的维权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


·对于中国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如何解读?
      对于中国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如何解读?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经成为各个年龄段人们假日消费的主体,相关的老年人旅游服务规范十分有必要......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常见的形式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常见的形式是什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各级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总结出银行从业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一)采取化......


·不投标能退保证金吗
      不投标能退保证金吗一、不投标能退保证金吗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投标的担保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法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情形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


·盗窃10000元能判几年
      盗窃不满10000元,构成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查封标的物能否作为诉讼标的?
      一、查封标的物能否作为诉讼标的?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