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表现

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表现在我国民法上,规定了抗辩权,是一种义务人对抗相对人请求权而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权利。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有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维持民事法律的秩序。抗辩权有多种,下面,我们就分别和您谈一谈抗辩权各个种类的相关内容。
  一、先诉抗辩权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诉讼时效已超过的抗辩权
  民法典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表现在法律具体的规定中,抗辩权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先诉抗辩权,一种是履行抗辩权,还有一种是诉讼时效的抗辩。其中,履行抗辩权又分为三种,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上述内容的规定,有利于保持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的后果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的后果是怎样的债权转让的过程中,通知担保人是一个十分必要的过程和环节,可是如果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会有什么后果吗?其实这......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一、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


·新员工入职满多久辞职有工资
      一、新员工入职满多久辞职有工资?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


·了解产权可靠性
      了解产权可靠性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算是合法夫妻吗?不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合法的违约金利率是多少?
      合法的违约金利率是多少?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件事,但是在贷款方面,违约金与利息加起来最高不能超过年24%。民间借贷约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要超......


·行政处罚终止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终止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行政处罚终止”?您会感到纳闷。顾名思义,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决定,执行人根据情况是要按照处罚决定执行责任。一起......


·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笔迹重新鉴定的程序是当事人提出申请,由法院来进行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


·在我国转微博图会不会侵犯肖像权
      微博在我国作为一种使用群体最为广泛的社交平台,相关信息的传播速度通过微博可以说很快就能够遍布全国各地。不过本身微博的这一软件平台当中存在的缺......


·患有梅毒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目前我国社会离婚高发,夫妻离婚,最担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当然都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在法庭上争取抚养权要看父母的身体条件和物质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