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的条件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等方面的案件,同时还有一些特殊的案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方面也规定了不一样的立案条件。那么您知道法院立案的条件都有哪些吗?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案件
(一)刑事公诉案件
1、起诉书的格式数量应符合规定(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2、属于本院管辖;
3、附有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目录,
4、证据目录上所载明的主要证据复印件齐全;
5、有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的,赃款赃物要与清单相符;
6、有随案移送的其他材料的,移送材料要与清单相符。
(二)刑事自诉案件
1、自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
2、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3、属于本院管辖;
4、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如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不能亲自告诉,他的近亲属可作为代理人告诉;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刑事自诉(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5、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6、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还应当提交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等材料及不立案的通知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复查维持决定书等。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3、有明确的被告人;
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6、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7、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二、民事、经济案件
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案件
1、起诉状符合规定的格式,内容完整,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
2、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及代理权限明确(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提起诉讼的近亲属为原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3、有明确的被告;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已经依法申请复议;
5、起诉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6受诉人民法院应有管辖权;7、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四、执行案件
1、申请执行书、移送执行书符合格式,内容完整;
2、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且有给付内容和履行行为的义务;
3、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和起诉;
4、申请执行人是法律文书的权利人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执行人是法律文书确定负有义务的人(公民死亡的,可由其继承人申请执行;数个继承人提出申请执行的,应由继承人之间先对继承份额协商,并将协商结果书面报告人民法院。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执行
5、被执行的目标明确
6、执行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7、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的范围;
8、本院具有管辖权;
9、有关的法律手续齐全。
上文中,我们具体为您整理了不同案件的法院立案条件,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立案的条件,亦称立案的理由,是指能够作出立案决定的法定理由。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到何时
一、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
·钦州2023征地补偿标准多少?
钦州征地补偿标准多少?在征地补偿标准这个方面,各个地区的各个补偿标准都有着不一样的规定,而且各个地区的各个时间段的规定也有可能不同。如果我......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受害人和证人都已指认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受害人和证人都已指认那就需要掌握更多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故意以及作伪证的证据。当然,这里面是需要一些手段,或称是手腕的......
·一、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一、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其一,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其二,无法上市流......
·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的依据是什么?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
离婚涉及到问题很多,不仅只是财产分割,也要考虑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但是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的支付方式您也都很想了解,但是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
·想要名誉权胜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想要名誉权胜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一、想要名誉权胜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一、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