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呢?
一、新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
1、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宜昌市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作日后将相关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后开具土地测绘联系单。2、申请人取得测绘联系单后持房产证、身份证、测绘联系单、缴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证,由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收件单,交给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3、无房产证者、已公告拆迁范围内等不宜办证的,不予受理。属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交易办证的,属城区划拨用地私房、商业门面、办公用地的,在国土资源局所辖的各分局受理。有房产证同时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交易的,在房管局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凭过户后的房产证和原户主土地使用证申请换发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新房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材料
1、由申请人本人向国土资源局写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上注明房屋的原产权单位名称、详细土地座落、当前的门牌号及联系方式(电话),并加盖手印(原件);2、申请时提交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产权来源是房改房的,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除封面外,全部复印);4、产权来源是购买、竞买、交换、赠与、析产等的,除提交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购买新房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但是您在购房过程中也要弄清楚相关规定,特别是近两年新出台的两证合一的规定,千万不要以为就真的是只要一个证就好了,其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二者缺一不可,只不过将两证合在一起登记罢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发生下面四种情况
发生下面四种情况,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算作工伤,可以向公司申请享受工伤补助:1.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属于驾驶机动车或电动车上路的一方......
·一、交通事故人伤几天出具鉴定报告?
一、交通事故人伤几天出具鉴定报告?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侵犯财产罪也就是侵害财产罪,这并不属于《刑法》中单独的一个罪名而是一类罪,其中就包括了我们熟知的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等。一般在对侵犯财产......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一、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
·一、离婚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
一、离婚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可以离婚后共同抚养。具体抚养方法可以夫妻双方协商,但是共同抚养一定要考虑到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根据婚姻法规定,......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国家一些部门的职员待遇和工资水准对于不处其间的外行来说总会带有一些神秘色彩,但其实政府早就对其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薪资水准有了详尽的划分,虽说并......
·父母离异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离异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
·触犯法律的孕妇能拘役符合国家要求吗?
孕妇作为一类初为人母的角色,在我国社会上属于被尊敬和被优待的一类人群。但也有的孕妇不为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我国对这类人群......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
·四川省关于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关于抽逃出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