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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市宝山区有很多工厂,一些小工厂由于管理不善,经常会发生工伤事故。职工遭遇工伤后,应该尽快的要求单位为其办理工伤认定。只有经过了认定,才能确定赔偿金额,更好的维护职工权益,那么宝山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上海宝山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3、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三、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宝山区人民政府或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本认定决定生效。综上所述,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宝山区职工遭遇工伤后,应该向宝山区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由单位申请的,要在一个月内提出。劳动保障机构接到材料后,如果资料完整的话,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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