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的合法权益往往都得不到合理的对待。当我们像有关部门提起诉讼时,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对待。当然,不管是哪种情况,我们都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哪些的问题,请您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⑴原告、被告方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自然人的应证明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况及其组织机构代码;
  
  ⑵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
  
  ⑶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
  
  ⑷原告收到仲裁裁决、决定或通知的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
  
  ⑸当事人以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其诉讼的,劳动者应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其申请材料的凭证及尚未受理的证明。
  
  ⑹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
  
  2、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举证责任如下分配:
  
  ⑴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一方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⑵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劳动时,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
  
  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⑵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⑷考勤记录;
  
  ⑸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⑴、⑶、⑷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当事人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如下分配:
  
  ⑴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进行举证。
  
  ⑵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⑶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的,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⑷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业务提成在货款收回后才支付的,对货款回收的举证责任由劳动者负担。
  
  ⑹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电子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电子考勤记录应予采信;用人单位不能就加班具体时间举证的,应采信劳动者主张的时间,但劳动者主张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用人单位考勤记录虽无劳动者签名,但有其他证据(如工资支付资料等)相佐证的,可作为认定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证据。
  
  ⑺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已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首次主张权利之日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上款所称的工资支付情况应包括《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5、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如下分配:
  
  ⑴当事人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举证;
  
  ⑵当事人主张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事实的,应就此主张举证;
  
  ⑶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因举证;
  
  ⑷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
  
  6、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7、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立即指定举证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指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答辩期;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指定的期限一般为三十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8、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9、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在立案时指定新证据的举证期限,指定的期限一般为十五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10、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向仲裁庭提交过的证据材料仍然应当按举证责任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11、人民法院对于举证能力较弱的劳动者应当加强诉讼指导,并可对劳动者的举证期限酌定从宽。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应当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轻易以劳动者证据不足或举证期限届满而驳回其诉讼请求。
  
  您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可以对以上资料做一个详细的了解。我们身边也有朋友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对相关法规做一定的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与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在一个月之内,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方便我们的维权。同时,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一般会偏向于举证能力较弱的劳动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他人可代理吗
      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他人可代理吗一、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他人可代理吗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你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根......


·收到起诉离婚后该怎么办
      主动签收法院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了解对方起诉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二、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


·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平日里不能对什么样的事情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这种心态,否则就很有可能为此付出非常惨痛的代价的。可有的时候,恰巧房东和租客就是都没有对于......


·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我们在进行发行公司债券的时候,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发行,这时候,就要求我们提前对于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


·一、醉驾是多少标准?
      一、醉驾是多少标准?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首先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二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


·如果男方出轨而已生了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代社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是,因为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的婚姻破裂则为社会大众所愤慨。在因出轨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人们常......


·醉酒驾车的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当然有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国法律当中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他是对不特定的行人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交通事故发......


·违章没处理可不可以年审?
      违章没处理可不可以年审?没处理完违章不可以年检,必须要全部处理,车违章不处理不能检车,必须对车辆的违章信息处理完毕后才可以年审。根据《机动车登......


·诉讼时效抗辩如何表述
      诉讼时效抗辩如何表述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保证司法程序的效率。我国法律对于不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分别作了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


·非法集资罪在哪里受理?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此同时犯罪案件也屡屡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更是频频登上社会头条,对公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