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费用由谁承担?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发生之后,为了日后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并且对于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不再发生争议,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工伤鉴定的相关知识都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费用由谁承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鉴定的费用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首先是工伤鉴定的流程,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是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最后会将鉴定的结论告诉当事人,其次,关于鉴定的费用,工伤的鉴定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挪用资金罪可以判缓刑吗
      挪用资金罪可以判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市两限房政策是什么?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


·未出生胎儿属于继承人吗?
      未出生胎儿属于继承人吗?1、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因为胎儿尚未出生,所以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也就不享有民事权......


·环保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环境污染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现在有的小加工企业还违规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的环境产生破坏。受害侵害的居民,可以向环保局投诉,或者向法院提......


·职工遇到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职工遇到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遇到疫情不上班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


·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自建房无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自建房无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村无证自建房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


·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在书面证据缺乏的情况下......


·酒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就要对酒驾的人做出相应的处罚。那么这个酒驾处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接......


·离婚诉讼中什么时候举证
      举证是诉讼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事实的程序,那在离婚诉讼中什么时候举证?证据也不是永久存在的,也可能面临毁损灭失的风险,此时需要对证据进行保全......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


·财产继承女婿有关系吗?
      财产继承女婿有关系吗?女婿不是法定继承顺序所列的人,所以是无法按法定继承要求继承遗产,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